今天是: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汽车保险
更多
更多
更多
·车辆损失保险公司是否只需... 点击:25092
·广州新邦物流与阳光财险保... 点击:19541
·珠海某公司与广东人保雇主... 点击:19403
·湖南民工PK特大国企 一... 点击:18802
·深圳鹏都兴与广州城市之星... 点击:18587
·一起货物运输保险索赔争议... 点击:17927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 点击:17377
·广东人保诉深圳金秀海上货... 点击:16640
·赵颐田与人保财险西安市新... 点击:15842
 
汽车保险 当前位置:首页交通事故 → 汽车保险
母乘儿车摔出致死 保险公司拒赔被驳
出处:http://www.gdbxls.com  时间:2011/3/9 18:57:06  点击:2198

     中国法院网讯   母亲搭乘儿子所驾驶的变型拖拉机,途中不慎从车上摔下,又被碾压致死。保险公司认为死者系事故车辆的车上人员而拒绝赔偿,死者家属遂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保险公司应向死者家属赔付11万元。保险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近日,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09724日,林某驾驶变型拖拉机在江苏省东台市境内的226省道上行驶,其母亲崔某乘坐在副驾驶位置上。途中崔某不慎摔出车外,被该拖拉机的后轮碾压。事故发生后,虽经医院120救护车及时送往医院抢救,崔某还是于当日晚死亡。由于肇事者与受害人的特殊关系,林某未及时报警,而是于2009106日补报警,警方查证后作出交通事故证明书。

    崔某的丈夫林某某以儿子林某以及为肇事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为被告,向东台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后在诉讼过程中放弃对儿子的诉讼请求,林某亦明确表示不对母亲的死亡赔偿款主张权利。保险公司认为死者死因存疑,且系车上人员,不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法院审理后,依据医院门诊病历、参与抢救医生的证言、交巡大队事故证明、事故发生地村委会以及受害人所在地村委会证明和目击证人证言等证据,认定崔某系交通事故致多脏器损伤合并失血性、创伤性休克致复合伤死亡。关于崔某是车上人员还是第三者,法官认为受害人从车上摔下后,被车轮碾压时已脱离了所乘坐的变型拖拉机,属于车外人员,此时符合交强险赔偿范围中第三者的特征。据此,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关闭】 【顶部


上一篇: 车轮单独损坏不赔成保险业行规 被批是霸王条款
下一篇: 保险合同附加条款藏猫腻
·友情链接
保赔网 中国保监会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律师网 盈科律师事务所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保险律师 上海保险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保险理赔
保险索赔 工伤律师 货运物流律师 广州保险索赔 保险理赔律师 车险理赔 广州保险理赔 广东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保险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关于我们 | 电子地图 | 投诉建议 | 网站导航 |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 广东保险律师网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穗路263号双城国际大厦东塔14楼   技术支持:广州网站制作安全联盟
电话:020-28912808 手机:13826203456 QQ:919203665 邮箱:13826203456@139.com 粤ICP备110268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