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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曾是保险欺诈重灾区 反欺诈需政企合作
出处:http://www.gdbxls.com  时间:2011/5/19 11:49:02  点击:2794

  这半年来,东莞人保财险东莞分公司(下称东莞人保”)理赔中心的工作人员卢功臣发现,在调查保险欺诈案件时,与公安部门打交道是越来越顺畅了。

  他说:以往查案件信息,又要当事人委托,又要律师委托,手续很繁琐,现在许多程序都变得简化了。

  保险公司与公安部门的合作得以加强,缘于东莞反保险欺诈试点工作的全面铺开。

  20107月,在广东省保监局的推动下,东莞成为全国首个反保险欺诈试点地区,政府开始全面介入保险行业的反欺诈行动。试点工作将持续三年半,为日后在广东和全国推开反保险欺诈工作积累必要的经验。

  试点开展以来,保险行业与政府机构和其他关联行业的配合度逐渐增强,信息共享机制正在成型,保险公司的反欺诈工作力度也日益强大。截至去年底,东莞财险市场成功拒赔虚假案件达3350宗,累计减损4900万元。

  然而,在保险欺诈案件层出不穷,且手段日益精密化的背景之下,东莞的反保险欺诈工作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政企合作严打保险欺诈

  反欺诈试点工作的第一把火,是去年下半年剑指保险欺诈的百日风暴严打行动。在这次行动中,由保险协会牵头,公安、法院、金融等各方力量加入,成立了反欺诈工作委员会,该委员会此后成为组织保险机构开展反欺诈工作的协调机构。同时,在政府层面,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冷晓明任组长的反欺诈工作领导小组,保险机构与政府机构及政法部门的合作,在政府的全力推动下开始形成常态。

  政府部门与保险机构的隔阂,曾让保险公司在处理保险欺诈案件时十分头疼。某财险公司理赔中心的负责人说,以前政府部门和保险公司是各自为战,缺乏交流,保险公司在调查案件时又往往很难取得相关部门的全力配合。这一方面是程序问题,另一方面是政府部门缺乏配合的观念。

  该负责人说,比如一起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感觉有蹊跷,但又没有执法权,无法通过侦查和司法途径揭露真相,只能借助交警的渠道开展调查。如果交警部门难配合,保险公司的工作难度就很大。

  反保险欺诈试点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打破政府部门与保险机构的隔阂,政府部门被要求为保险机构的调查开通绿道,提供尽可能多的便利。

  政企之间的通力合作,可以提高保险公司反欺诈工作的效率。东莞保险行业协会综合办公室主任胡绪魁举例说,此前有家工厂仓库起火,工厂向保险公司索赔近10亿元,保险公司随后立即向海关和公安部门寻求配合,结果查出这家工厂的原料价值总共也不过两亿元,从而成功拒赔了这起高额骗保案。

  在与政府部门加强合作的同时,保险行业与其他行业之间的合作也在逐步增强。胡绪魁说,保险协会和汽车维修协会已经达成协议,汽车修理厂申评等级,汽修协会要向保险协会征求意见,调查汽修厂是否有过骗保或协助骗保的记录,并将此作为汽修厂评级考核的重要标准。值得注意的是,在保险欺诈的案例中,绝大部分属于车险骗保。

  作为竞争对手的不同保险机构各自为战的局面也在得到改善。目前,针对财产险中车险骗保频发的状况,由广东省保监局牵头成立了全省商业车险共享平台。车险诈骗案件和疑点案件、疑点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和恶意客户数据库在保险行业内实现了共享。胡绪魁说,这为保险公司预防和打击保险欺诈提供了有力的信息数据扶持。

  多方合作的成效是明显的,这从去年的百日风暴行动形成的震慑效果就可看出端倪。卢功臣说,百日风暴行动后,公司的车险报案和立案数明显降低,特别是涉嫌骗保概率高的夜间出险案件数量明显下降。

  除了加强保险行业与其他部门及行业的配合,试点工作的另一项核心任务是提高保险机构的反欺诈能力。目前,东莞的大部分保险机构已经成立了独立的保险欺诈管理部门,并采取全员防控保险欺诈的管理措施。

  与此同时,东莞保险行业协会邀请了某公估公司作为第三方反保险欺诈机构,在保险公司的委托下完成繁琐的反欺诈调查取证工作,以解保险公司人手不足之急。

  东莞曾是保险欺诈重灾区

  有保险,就有欺诈。在东莞反保险欺诈试点工作全面铺开的背后,是东莞已成为保险欺诈重灾区的严峻现实。

  东莞市保险行业协会曾对东莞保险市场做过一项调查,选取了20091月至20103月的15个月期间,市内的18家汽修厂的车险代办理赔案件进行分析,发现有400多宗存在骗保嫌疑,涉及金额约400万元。车险骗保是最普遍的保险欺诈,其次则是财险火灾案件欺诈,此类案件涉案金额大、调查取证困难。据不完全统计,过去6年,东莞共发生火灾骗保或有明显疑点的案件20余宗,涉案金额从几十万元至上亿元不等。

  据另一项调查显示,近年来,广东保险欺诈数量呈快速上升趋势,而东莞地区的年增速达到了50%。胡绪魁说,根据国际权威推测,在财产险赔付中,当前每年约有15%-20%的赔款属于骗保。以2010年为例,东莞全年财产险赔付支出21.79亿元,其中约有4亿元的赔款是被诈骗的。

  据东莞市保险行业协会介绍,目前市场上保险欺诈的形式和手段花样繁多,利益链条涵盖了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中介机构、保险从业人员,乃至小部分执法人员。这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引诱欺诈投保人保险,私下许诺给回扣及其他利益,与投保人串通共同谋骗;二是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虚假理赔,或与被保险人、受益人串通伪造事故证明,档案资料,以求符合保险事故条件,骗取保险赔偿金。

  东莞人保理赔中心负责人陈擎说,保险欺诈行为对保险行业的危害,首当其冲的是损害保险公司盈利额,但最终损害的还是诚实守信的消费者利益,诚实的保户必须为获得保险保障而支付额外的保险费。据估计,在某些保险市场,诚实的保户必须为一些保险险种额外支付10%-20%的保险费。

  目前,尽管东莞各保险公司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反欺诈,并日见成效,但与欺诈案件的庞大数量相比,目前能被保险机构成功侦查的只是冰山一角。东莞人保理赔中心负责人陈擎说,该公司自2007年成立反欺诈调查组以来,成功拒赔虚假案件480余宗,但拒赔金额也只占到骗保金额的1/10左右。

  保险欺诈案件的层出不穷,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欺诈成本过低。

  我国《刑法》中关于保险诈骗罪的条款规定,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但该条款的规定并不利于在实践中打击欺诈行为,因为保险诈骗罪属于既遂犯罪,即当事人最终从保险人处骗取了保险金,这才构成犯罪的必要要件。

  陈擎说,在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一旦发现欺诈行为,会立即停止赔偿,这样保险诈骗行为就没有达到既遂状态,欺诈行为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这就让欺诈一方在实施保险诈骗行为时有恃无恐。如果欺诈成功,欺诈人获利丰厚;如果被识破,却又不必承担刑事责任。

  东莞某保险业人士说,低廉的犯罪成本和潜在的巨额回报,使得东莞已形成数个保险欺诈团伙,多由不良律师、汽修厂、社会闲散人员等结成团伙,专门针对保险业进行骗保。

  保险欺诈之所以盛行,除了欺诈成本低之外,反保险欺诈的整体机制仍不健全也是原因之一。广东保监局副局长江裕棠曾在东莞市反保险欺诈工作座谈会上指出,低保费、高赔付,保险机构取证难、获取信息难,社会诚信体系不健全,保险机构内控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是造成保险欺诈的几大主要原因。而东莞的反欺诈试点工作,正是期望通过政府的介入,建立规范化反欺诈机制,为全省乃至全国的反保险欺诈提供经验。

  重在形成机制保障

  不少保险机构认为,反保险欺诈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政府部门与保险公司的合作确实有了很大的进展,但双方的合作力度还有更多的提升空间。

  陈擎说,目前政府部门的转变主要体现在观念上,即开始有意识的配合保险公司的调查取证,但这还不够,双方的合作需要在配套机制的推动下形成更大的合力。

  有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抱怨说,很多赔案的赔付金额仅数千元,对于执法部门来说,这只是极小的案件,不太容易引起他们的重视,主动配合的意愿也就比较低。这位理赔人员认为,仅靠执法部门的观念转变远远不够,没有硬性机制的保障,难以打破执法部门对案件重视程度的唯金额论

  陈擎建议,出于车险骗保十分普遍的现状,可以考虑在公安系统成立反保险欺诈工作小组,与保险机构对口联系,让双方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合作,或者也可以由政府部门在保险公司挂牌设点,在政府与保险机构之间设立专门的沟通渠道,让双方的合作更加直接和便利。

  某保险公司负责人认为,政企合作应该不只局限于政府去配合保险机构,在诸如交通事故等案件方面,执法部门可以主动邀请保险机构共同开展调查。他说:在深圳,交警部门会主动与保险公司约谈商讨骗保犯罪的发展动态,并建立了打击伪造交通事故现场的协作机制,这一点值得东莞借鉴。

  此外,已经开始运行的全省商业车险共享平台也有可以改进之处。陈擎说,目前该平台只能查询车辆的出险次数,但没有记录涉案车辆的详细信息,这只有助于保险公司进行保险费率的调整,却无法从中得知车辆是否有重复索赔的欺诈行为。

  保险公司除了期待与各方的合作有效加强之外,也长期苦于反欺诈力量不足的困境。以东莞人保为例,该公司于20075月在东莞率先成了专门的反欺诈调查组,共有4名调查人员,每年的调查案件不过百余宗,这只是所有欺诈案件的一小部分。

  第三方反保险欺诈机构的介入,或许能对保险公司给予援助。但有保险业人士透露,目前国内专业的商业调查机构极少,反保险欺诈工作一般只能由公估公司协助保险机构开展,但目前东莞的公估公司规模并不大,对保险公司的援助能力有限。

  按照省保监局的设想,东莞将以公估公司为基础组建反欺诈调查公司,该第三方反保险欺诈机构将成为一家商业化运作的、专业的反保险欺诈调查公司,为保险公司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这一设想仍然值得期待。

  案例

  酒驾出事,找人顶包

  201011月,东莞人保接到报案:陈女士驾驶粤S号越野车于1112日凌晨240分许,在东莞市路段不慎碰撞路边护栏造成车辆严重受损,无人员受伤。

  事故发生后,当事司机报交警处理,同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当日凌晨340分,查勘员到达第一现场,通过协助民警调查、询问司机并走访群众后发现,该案案件金额较大,司机表情异常、所述与目击者告知有出入,极有可能是掉包案。随后,查勘员立即将信息反馈到反欺诈调查组。次日,调查组派调查员赴交警大队了解事故处理详情并提出案情疑点:

  一是女人单身深夜外出不合常理,且有目击者称肇事司机是男性。据现场查勘得知,交警曾多次要求通知该男子到达现场配合调查,但司机及其家属有意回避,不愿通知该男子;

  二是根据经验判断,出险时段在凌晨3时许,属道德风险多发期,因醉酒驾车等原因而酿成车祸后掉包屡见不鲜;

  三是该案损失大,需认真核实其真实性。

  调查员根据以上疑点初步推测,该案很可能是典型的掉包案,肇事司机出险后逃逸并由亲友顶替。调查员随即就疑点和分析与交通大队领导进行了及时沟通,并引起交警部门的重视。在交警部门的协助下,调查员向陈女士说明利害关系并列举了其他辅助证据。

  面对大量的证据及其带来的强大心理压力,陈女士最终供认了事实:当时车主(被保险人)酒后驾车出险后,致电其到现场顶包报案,以图获得保险赔偿及逃避法律追究。经办民警随后传唤车主,其对调包情况供认不讳。东莞人保成功拒赔80余万元。

  点评:

  东莞人保理赔中心负责人陈擎说: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后找替身掉包骗保的案例极其普遍,几乎占车险骗保案件总数的60%。由于案件索赔金额一般不多,取证又较麻烦,此类案件往往让理赔人员十分头疼。

  此案得以成功拒赔,关键在于公安部门积极调查取证,保险公司主要是做了跟踪和配合案件处理的工作。

  回顾类似的假案调查经历,我们有一些经验可以分享:一是查勘员要做好第一现场查勘,并及时将现场情况反馈到打假办公室,实现查勘和反欺诈的有效联动;二是要加强与公安各部门的联系,遇到大案要案,及时沟通,寻求支持,紧密合作,协助公安部门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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