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汽车保险
更多
更多
更多
·车辆损失保险公司是否只需... 点击:25474
·广州新邦物流与阳光财险保... 点击:19961
·珠海某公司与广东人保雇主... 点击:19803
·湖南民工PK特大国企 一... 点击:19173
·深圳鹏都兴与广州城市之星... 点击:18950
·一起货物运输保险索赔争议... 点击:18313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 点击:17734
·广东人保诉深圳金秀海上货... 点击:17013
·赵颐田与人保财险西安市新... 点击:16192
 
汽车保险 当前位置:首页交通事故 → 汽车保险
两辆肇事撞伤第三人 赔偿责任“三七开”
出处:http://www.gdbxls.com  时间:2011/6/5 23:28:57  点击:2150

  赵某驾车与任某驾驶的出租车相撞后,又将骑自行车的郜某撞伤。因赔偿费用未能协商一致,郜某将赵某、司机任某以及车主王某一并诉至法院。近日,太原市万柏林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赵某承担70%责任;被告任某承担30%责任,车主王某连带赔偿;两车所属保险公司分别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原告21693.15元。

  2009年9月3日5时20分,赵某驾驶小型客车在漪汾街滨河体育中心路口由东向南左转弯时,与任某驾驶的出租车相撞,后又与骑自行车的郜某发生碰撞,造成郜某受伤、三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赵某承担主要责任,任某承担次要责任,郜某不承担责任。随后,郜某被诊断为急性闭合性颅脑损伤、左颞叶脑挫裂伤、脑内血肿等,并进行了左颞开颅脑内血肿清除术,住院37天。另查明,肇事小型客车在华安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肇事出租车所有人为王某,任某为该车包车司机,该车已在被告中保公司分别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15万元责任限额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郜某将赵某、任某、王某一并告上法庭,请求判令三被告连带赔偿各项费用281361.01元,车辆所属保险公司在各自承保保险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被告赵某、被告任某因交通事故造成原告身体受到伤害,两被告应按交通事故中的责任赔偿原告合理的经济损失。被告王某作为肇事出租车的所有人,应与被告任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由于上述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第三人受到损害,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被告华安保险应在交强险限额内对原告承担赔偿责任。被告中保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对原告承担赔偿责任,按责任比例在第三者责任保险范围内对原告承担保险责任。

  作者:郭 晶 赵晓燕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关闭】 【顶部


上一篇: 车轮单独损坏不赔成保险业行规 被批是霸王条款
下一篇: 司机为救人离开现场 保险公司为啥不赔?
·友情链接
保赔网 中国保监会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律师网 盈科律师事务所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保险律师 上海保险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保险理赔
保险索赔 工伤律师 货运物流律师 广州保险索赔 保险理赔律师 车险理赔 广州保险理赔 广东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保险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关于我们 | 电子地图 | 投诉建议 | 网站导航 |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 广东保险律师网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穗路263号双城国际大厦东塔14楼   技术支持:广州网站制作安全联盟
电话:020-28912808 手机:13826203456 QQ:919203665 邮箱:13826203456@139.com 粤ICP备110268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