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份保单上有“霸王条款”
一起购买的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在拿到保单就生效,盗抢险为何要拿到正式牌照才生效?新车被盗,保险公司以没上牌照为由拒赔,这个理由充分吗?
网友青铜长老认为,这纯是“霸王条款”。保险的钱也给你了,发动机号也是唯一的,凭什么就不管呢?真不知道定这条款的初衷到底是为什么!不按期挂牌有交警管,保险公司跟着搀和什么呀?
对于保险公司“全车辆盗抢险保险责任自本保险车辆领取正式号牌之日开始”这一条款,法院也审理认为,这属于“霸王条款”。
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宏雷表示,“新车无牌不赔盗抢险”的“霸王条款”,存在于千千万万份保单上。在此提醒保险公司,设立免责条款时要以适当的方式提醒投保人,并对该条款进行善意、准确、明白无误地说明,从而使投保人正确理解并自愿接受该条款的约束。
李先生为新车投保了盗抢险,谁知,没到一个月牌还未挂牌就被盗。案件未破,保险公司以免责条款为由拒赔。昨日,五华法院对这起我省首例新车被盗保险拒赔案作出一审判决:由保险公司按照车辆的购置价格174800元进行全额赔付。理由是免责条款“全车盗抢责任险自车辆上牌之日起生效”属于“霸王条款”,认定为无效。
事件 没牌新车被盗 保险公司不赔
市民李先生去年12月15日为“起亚”牌多用途新车购买了机动车商业保险,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险、盗抢险等。不幸的是,今年1月4日,他将车停在呈贡小王家营某地,等办完事回来,车子不翼而飞。
事发后,李先生及时报案,并通知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东站营业部(下称保险公司)。但保险公司采取回避的态度。他申请赔偿,保险公司却说,车辆还没有办理正式号牌,盗抢险没有生效,拒绝赔偿。
为什么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等拿到保单就生效,盗抢险却要拿到正式牌照才生效?李先生一怒之下诉诸法律,要求保险公司按照车辆盗抢险,赔偿其损失174800元,赔偿律师代理费10000元,并承担此案的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