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其它保险
其它保险
更多
更多
更多
·车辆损失保险公司是否只需... 点击:25095
·广州新邦物流与阳光财险保... 点击:19543
·珠海某公司与广东人保雇主... 点击:19405
·湖南民工PK特大国企 一... 点击:18804
·深圳鹏都兴与广州城市之星... 点击:18590
·一起货物运输保险索赔争议... 点击:17928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 点击:17378
·广东人保诉深圳金秀海上货... 点击:16641
·赵颐田与人保财险西安市新... 点击:15844
 
其它保险 当前位置:首页其它保险 → 其它保险
储蓄变保险储户维权举证难
出处:http://www.gdbxls.com  时间:2011/8/27 22:21:49  点击:1532

  银行办理储蓄,经人忽悠一番,存款竟变成保险,近日,山东省日照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就受理了这样一起案子,但由于举证困难,无形中给案件的审理增加了难度。

  存款“变”保险

  2010年2 月的一天,家住日照市东港区裴家村的裴先生到银行准备存款3万元。可在银行柜台窗口,业务员却向他推荐了一款收益比存款高,还能领取红利的理财产品,裴先生没来得及细看,就签了合同,交上钱购买了业务员推荐的两份理财产品。

  几个月后,裴先生去银行取款,知道自己是买了保险,当时就懵了,“明明是存款,怎么就变成了保险?咱庄户人家挣点钱不容易,一笔一笔都有固定的用处,哪有什么闲钱买保险啊?”裴先生抱怨道。焦急之下,裴先生找到了银行,要求把保险变成存款。谁曾想,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裴先生,因为已经过了10 天的犹豫期,退保不但没有收益,还要损失一部分本金。

  “ 咋能这么坑人,不说明白,忽悠着俺买了保险,到最后倒都是俺的不是了?俺就不信还找不到个说理的地方了!”无奈之下,裴先生把银行和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已过犹豫期

  2010年12月9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一案件,并组成合议庭,分别于2011年1月18日和 2011年5月3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主要是当事人难以举证。” 受理此案的法官介绍说,裴先生的存款行具有中国保监会颁发的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保险公司提交的人寿保险投保单、投保告知书、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以及保险公司对原告裴先生回访电话录音稿,证实裴先生在购买保险时均已签字确认。与此同时,裴先生并没有证据证明他事先不知道这一理财产品是保险。

  同时,裴先生确实也已过了 10天的犹豫期。这无形中增加了案件的复杂程度。

  据悉,目前法院正在积极调解此案。

  金融消费需谨慎

  据办案法官介绍,保险合同签订后,消费者有 10 天的犹豫期可以解除合同,但发现自己被忽悠时,往往已经超过期限,而发生了争议,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消费者就要为此举证相关证据,绝非易事。

  法官在此提醒消费者,在进行金融消费时一定要谨慎小心,在银行存款时,不要轻信诸如高利率、高回报这样的说法,在签合同时要看明白到底是存款还是保险,如果是保险,要仔细浏览条款内容,再决定是否办理相关业务。

    来源:法制网 作者:余东明 王家梁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关闭】 【顶部


上一篇: 从一案例谈建工险安工险的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
下一篇: 三十年工龄农民工状告单位讨要社保
·友情链接
保赔网 中国保监会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律师网 盈科律师事务所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保险律师 上海保险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保险理赔
保险索赔 工伤律师 货运物流律师 广州保险索赔 保险理赔律师 车险理赔 广州保险理赔 广东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保险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关于我们 | 电子地图 | 投诉建议 | 网站导航 |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 广东保险律师网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穗路263号双城国际大厦东塔14楼   技术支持:广州网站制作安全联盟
电话:020-28912808 手机:13826203456 QQ:919203665 邮箱:13826203456@139.com 粤ICP备110268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