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办理储蓄,经人忽悠一番,存款竟变成保险,近日,山东省日照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就受理了这样一起案子,但由于举证困难,无形中给案件的审理增加了难度。
存款“变”保险
2010年2 月的一天,家住日照市东港区裴家村的裴先生到银行准备存款3万元。可在银行柜台窗口,业务员却向他推荐了一款收益比存款高,还能领取红利的理财产品,裴先生没来得及细看,就签了合同,交上钱购买了业务员推荐的两份理财产品。
几个月后,裴先生去银行取款,知道自己是买了保险,当时就懵了,“明明是存款,怎么就变成了保险?咱庄户人家挣点钱不容易,一笔一笔都有固定的用处,哪有什么闲钱买保险啊?”裴先生抱怨道。焦急之下,裴先生找到了银行,要求把保险变成存款。谁曾想,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裴先生,因为已经过了10 天的犹豫期,退保不但没有收益,还要损失一部分本金。
“ 咋能这么坑人,不说明白,忽悠着俺买了保险,到最后倒都是俺的不是了?俺就不信还找不到个说理的地方了!”无奈之下,裴先生把银行和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已过犹豫期
2010年12月9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一案件,并组成合议庭,分别于2011年1月18日和 2011年5月3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主要是当事人难以举证。” 受理此案的法官介绍说,裴先生的存款行具有中国保监会颁发的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保险公司提交的人寿保险投保单、投保告知书、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以及保险公司对原告裴先生回访电话录音稿,证实裴先生在购买保险时均已签字确认。与此同时,裴先生并没有证据证明他事先不知道这一理财产品是保险。
同时,裴先生确实也已过了 10天的犹豫期。这无形中增加了案件的复杂程度。
据悉,目前法院正在积极调解此案。
金融消费需谨慎
据办案法官介绍,保险合同签订后,消费者有 10 天的犹豫期可以解除合同,但发现自己被忽悠时,往往已经超过期限,而发生了争议,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消费者就要为此举证相关证据,绝非易事。
法官在此提醒消费者,在进行金融消费时一定要谨慎小心,在银行存款时,不要轻信诸如高利率、高回报这样的说法,在签合同时要看明白到底是存款还是保险,如果是保险,要仔细浏览条款内容,再决定是否办理相关业务。
来源:法制网 作者:余东明 王家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