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县站7月23日讯(分站记者 熊文)去年3月,近60岁的宋老汉在中南汽车世界一家储蓄所存下一万元养老钱。令他意想不到的是,这笔存款其实变成了保险,如果现在就要取出来,就只能取回7800元。近日,宋老汉拨打本报热线15084991100倾诉了此事。
储户:存款少了2000多元
宋老汉回忆,去年3月他在该储蓄所开户存下1万元。一名柜员告诉他,只要存上3年,每年存入1万元,就能获得高额收益。宋老汉当即表示自己只存1万元,第二、第三年无钱再存入。“她说没关系,可以贷款,我就信了。”
今年3月,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给他打来电话催缴保费,宋老汉急急地跑到该储蓄所请求贷款交保险,储蓄所表示他不符合贷款条件。不久又被储蓄所告知存折上的钱已转为保险。
日前,宋老汉拿着一大叠手续找到保险公司,却告知只能退还7800元,“我以为钱放在银行里安全了,现在不但没利息,还少了2200元,我现在可是急需用钱的时候啊!”宋老汉越说越恼火。
储蓄所:只对需要者推销
7月21日下午,宋老汉带着手续单据和笔者一起来到该储蓄所。笔者看到,存折上的开户日期为2011年3月28日,存入1万元,最末一行赫然印着当日扣款1万元。“我看不清存折上的小字,过了一年我才知道那些钱根本没在存折里。
储蓄所一名柜员告诉笔者,这种理财保险每个银行都有,有需要就帮客户投保,当然会事先征得客户同意。当笔者问及是否对所有客户都会进行推销时,对方未正面回答,反复强调针对有需要的客户。
笔者在保险合同上看到,宋老汉买的是一种名为“国寿鸿盈”的理财分红保险。笔者联系上保险公司一名姓冯的工作人员,他详细解释了这种保险的收益方式:每年交1万交满3年,再存3年,等到第6年才能连本带利收回,包括固定收益和每年分红。而如果投保人不能续缴,视为中途退保即毁约,需依照公司规定按现金价值进行退还。“我们与很多银行有共同合作,银行向有需要的人代理我们的理财产品。”冯某表示,宋老汉当初投保时到底与柜员之间如何约定不得而知,他只能按规定退其7800元。
律师:合同可申请撤销
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姚文义律师表示,理财分红保险存在风险,储蓄所工作人员如果在向客户推销保险产品时未尽说明义务,其行为涉嫌欺诈,客户是在不知情、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同时,宋老汉可向消协或银监会、保监会反映,若未得到解决可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