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漫长的煎熬和期望之后,在深圳打工13年的老张收到了一个好消息。一份传到老张手里的法院胜诉判决书,可能将改变深圳超过2年强制追缴时效难以补交养老保险的尴尬局面。
记者11日获悉,老张的单位曾漏缴他的养老保险,但老张向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申请补缴时被拒,于是,在公益机构维德志愿法律服务中心援助下将深圳市社保局诉至福田区人民法院。近日,张先生收到一审判决书,判决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败诉,撤销其作出的不予受理告知书并要求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张先生是湖北籍来深务工人员,于2002年12月入职深圳毅力能源有限公司,但公司直到2005年4月才开始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如今张先生即将面临退休,为了能够在退休后能够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张先生于2014年12月19日向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申请补缴养老保险,而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却以超过2年的强制追缴时效为由对张先生的申请不予受理。无奈之下,张先生将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诉上法院。
为何对张先生的养老保险补缴申请不予受理?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认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四十条关于养老保险强制追缴的规定,违法行为的发生已超过2年强制追缴时效,故不予受理。
不过,为张先生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服务的维德志愿法律服务中心辛钧辉律师认为,张先生是向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申请补缴养老保险“,而非“投诉”,故应当适用《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五十一条关于补缴养老保险的规定。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以超过2年强制追缴时效为由不受理张先生的补缴申请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据了解,跟张先生情况相同的劳动者众多,由于2008年前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还没有建立,导致当时大多数务工人员没有参加社保。如今,这批外来务工人员即将迎来退休年龄,却面临无法领取养老保险的尴尬境地。
张先生表示,虽然收到的是一审判决书,未来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如对一审判决不服仍可上诉,但是他和众多情况相似的外来务工人员看到了一线希望,因为之前其他劳动者的案件都是败诉,这次的胜诉对他们来说意义重大。这也意味着,如果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不上诉,那么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必须对张先生的补缴申请重新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