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汽车保险
更多
更多
更多
·车辆损失保险公司是否只需... 点击:25087
·广州新邦物流与阳光财险保... 点击:19534
·珠海某公司与广东人保雇主... 点击:19393
·湖南民工PK特大国企 一... 点击:18793
·深圳鹏都兴与广州城市之星... 点击:18580
·一起货物运输保险索赔争议... 点击:17922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 点击:17366
·广东人保诉深圳金秀海上货... 点击:16632
·赵颐田与人保财险西安市新... 点击:15836
 
汽车保险 当前位置:首页交通事故 → 汽车保险
大货车压死司机 法院判交强险赔偿
出处:http://www.gdbxls.com  时间:2016/5/22 0:19:01  点击:1386

本报讯慈利法院近期审理了一起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保险合同纠纷案。近日,二审法院宣判维持一审判决,受害人家属终获交强险赔偿。

2015年4月14日上午,受害人杜某甲驾驶其所有的中型自卸货车从某农贸市场棚屋内倒车出库后,发现车辆有故障,受害人杜某甲下车,在该车底部排除故障过程中,因车辆发动机未熄火,车辆无人驾驶状态下向前行驶了50米,其被后车轮碾压致死。保险公司以杜某甲是被保险人、驾驶人拒绝理赔。拒绝赔偿。受害人家属遂诉至慈利法院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各项损失281000元。慈利法院受理该案后,经公开审理认为,该起事故符合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判决被告保险公司给原告杜某乙等赔偿因受害人杜谋甲交通事故死亡所造成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各项损失110000元。保险公司不服,上诉至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经审理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其设定的首要宗旨是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得到及时有效的赔偿。本案交通事故发生时,具有被保险人、本车人员、受害人三重身份的杜某甲身处车辆之外时,因被保险车辆发生事故遭受损害,其身份应当转化为第三者受害人,应当得到交强险赔偿。

(刘华李靖)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关闭】 【顶部


上一篇: 车轮单独损坏不赔成保险业行规 被批是霸王条款
下一篇: 车主负次要责任 保险公司仅赔30%
·友情链接
保赔网 中国保监会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律师网 盈科律师事务所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保险律师 上海保险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保险理赔
保险索赔 工伤律师 货运物流律师 广州保险索赔 保险理赔律师 车险理赔 广州保险理赔 广东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保险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关于我们 | 电子地图 | 投诉建议 | 网站导航 |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 广东保险律师网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穗路263号双城国际大厦东塔14楼   技术支持:广州网站制作安全联盟
电话:020-28912808 手机:13826203456 QQ:919203665 邮箱:13826203456@139.com 粤ICP备110268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