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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http://www.gdbxls.com 时间:2017/8/13 15:52:03 点击:1247 |
为逃避责任,雇主伙同他人伪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金13万余元。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不仅返还所骗的保险金,还为此获刑。近日,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一起保险诈骗案。
卢某甲雇请黄某等人在城步县某村拆除老房子,作业过程中,黄某从楼梯上摔至地上受伤。因黄某未交纳农村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相关费用,为避免自己承担黄某受伤的费用,卢某甲向堂弟卢某乙提出骗保事宜,卢某乙表示同意。商量好细节后,两人伪造了卢某乙驾驶卢某甲的货车撞伤黄某的交通事故现场并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及保险公司电话。黄某因担心无钱治疗被迫答应和卢某甲统一口径,对外称是卢某乙驾车撞伤的。保险公司依据卢某甲提供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医疗住院发票等,按正常程序给予理赔并赔付卢某甲理赔款131374元,后三人合伙骗取保费之事败露。
经审理,城步法院认为被告人卢某甲作为投保人伙同被告人卢某乙、黄某,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数额巨大,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保险诈骗罪,卢某甲和卢某乙系主犯,黄某系从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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