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 (记者 孙旭晖)爷爷在倒车时不慎将年仅 2 岁的小孙子撞伤了,其保险公司却认为这是家庭成员之间造成的人员伤亡,保险公司不应承担责任。孩子的父亲一怒之下,将老爷子和保险公司一同告上了法院。12 月 28 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日前审理了此案,并判决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无效,应予以赔偿。
宿迁市宿城区的老谭在当地的耿车镇有一个小工厂,平时自己既是老板,也是伙计。老谭的儿子平时大多在南京工作生活,每到逢年过节时,一家人都会回宿迁小聚。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17 年春节时,谭先生带着刚 2 岁大的儿子一起回宿迁过年,平时厂里事情比较多,老谭就带着小孙子南南(化名)到厂里玩。1 月 20 日,老谭的厂里需要用车,他便上车准备将小货车倒出来,谁知车子刚发动,就听见有人喊:"不得了,碰到小孩了!"
老谭赶紧下车查看,才发现自己一时不慎,竟然撞到了小孙子,一家人赶紧把孩子送往医院救治。整整一个月过去了,南南出院以后老谭想起自己的车子曾经买过第三者责任险,可是当老谭到保险公司办理手续时,对方却告知他:"保单里有条文规定,被保险机动车造成被保险人其家庭成员伤亡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听到保险公司的说法后,老谭的儿子,也就是南南的父亲谭先生不干了!一怒之下,他把老爷子和保险公司都告上了法庭!日前,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此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并没有将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排除在第三者外,本案中的保险公司不应在合同中队第三者的范围进行限缩。"该案主审法官王建海介绍,因此,法庭依法判决保险公司的该条款无效,保险公司应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向谭先生做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