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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迪被公交车追尾 无责车主无故损失3万
出处:http://www.gdbxls.com  时间:2010/11/26 0:02:09  点击:2145

  好好地在等红绿灯,结果一辆公交车从后面撞了上来。车子修了两个月,留下不少后遗症;打官司要求赔偿修车费和折旧费,结果法院判决只赔了3.9万多元,而修车就花去了4.3万多元。前几天刚刚拿到法院判决书的马女士打进本报热线:碰上这样的事,真是太郁闷。

  车主:我没责任,损失却这么大

  马女士说,今年322日,她丈夫驾驶自家爱车奥迪A6L,行驶在余杭区五常大道,在等红灯的时候,一辆公交车从后面猛烈撞击过来,追尾了。交警认定,公交车司机负全责,叶先生无责任。

  车子随后被拖到4S维修,这一修就是整整两个月。这辆车虽然有五六年了,但平时保养得很好。马女士告诉记者,由于撞击严重,修理过程中发现,前车门锁坏了、变速箱也出现裂缝,修车先后花去了4.3万多元,车门还是不太好使。

  更让她郁闷的是,保险公司定损时,认为撞击发生在汽车尾部,因此车门、变速箱的损坏不能赔。如果以后我们想换车,这辆车作为二手车去卖,肯定也会大大贬值。为此,她与丈夫委托杭州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对车损进行评估,结论是车辆修复后贬值损失23482元。

  于是,她与丈夫将公交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实际修车费用、车损等,共计7万余元。而法院最后判决,只支持了由保险公司定损的3.8万余元修车费用、施救费和部分交通费用,总计只有3.9万余元。

  明明自己没有任何责任,却要凭空承担3万余元的损失,马女士大呼想不通

  修车技师:二手车转让,损失两三万

  为什么4S店修理这辆车,实际发生了4.3万多元的修车费用,保险公司却只给定损3.8万元左右呢?记者采访了给马女士修车的4S店维修人员卓先生。

  卓先生说,他确实接触到过一些例子,保险公司只对车辆碰撞部位的维修定损。车受到剧烈撞击,确实可能引起其他没受到直接撞击部位受损伤,但这一点很难界定怎么赔。就像马女士这辆车,车龄有五六年了,虽然车主说之前用得好好的,可很难证明这一点。保险公司认为不能定损,也不能说没有道理。

  卓先生还表示,马女士这辆车,作为二手车卖的话,肯定是有损失的,如果没撞以前能卖12万,这样撞了一次以后,可能就只能卖8~9万元了。

  法官:贬值是间接损失,不能支持

  马女士说,她最想不通的是,为什么法院不支持实际的修车费用?为什么不支持车辆贬值费?

  记者采访了经办此案的林法官。他说,对车主的心情表示理解,但法院的判决,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车主索赔维修费用,保险公司定损是法院判决的依据;至于车辆贬值费、车内装潢损失,法院认为法律法规依据。林法官向记者解释,目前浙江的司法实践中,一般不支持贬值费这种间接损失的赔偿。只有待售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损伤,才会支持贬值费。

  林法官再三表示,车主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如果所有的间接损失法院都支持的话,我们要考虑到社会效果。

  记者手记

  这样的郁闷能少一点吗

  好好开着车,忽然被人撞了,还要自己承担那么大的损失,这事搁谁头上心里都会不舒服,所以法官也一再表示车主的心情可以理解

  记者之前采访过一些交通事故诉讼,也遇到过类似的问题:车辆遭遇事故以后,再次出售必然会大大贬值,但一般很难得到法院支持。也经常听车主抱怨,却投诉无门。

  有一位律师曾向记者提及,在私家车正走进千家万户的今天,关于保障车主权益的各种法律法规却相对滞后。采访中法官也多次向记者提及明确法律条文欠缺等字眼。

  前些年,随着商品房大量面市,纠纷逐渐增多,国家先后出台了多种法律法规,对商品房买卖、质量乃至物业管理等各方面的纠纷进行了规范,使老百姓维护自己权益时有法可依。现在,当汽车不再是奢侈品的代名词,老百姓也盼望有更多详细的法律法规,让自己维权不再那么无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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